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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公文病例分析

发布:2013-04-03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来在整理档案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公文标题存在病句,最常见的有两大类:一是语句不合语法规范;二是请示、函、报告三者混淆使用。本人就具体病例加以分析。 
 
 一、语句不合语法规范
    例1、***部、***部、***部、***部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
    例2、***高校关于进一步搞活校产办集体企业有关政策的试行办法。
    例3、***高校关于加快发展本院彩色印刷品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例4、***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和深化普通高校教育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
    例5、***高校关于认真做好一九九四年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病例分析:
                
    例1的介词“关于”应用未用。以标题中四个机关联合发文,其办文意图应是面向全国各单位的,但也可理解为只是面向本系统,易产生歧义,其原因是在发文机关与理由之间缺少了介词“关于”,应补上。
                
    例2的动宾搭配不当。此标题中心词为“试行办法”,其限定部分为“关于”引导的介词词组,“进一步搞活校产办集体企业有关政策”,“搞活”的宾语应是“企业”而不能是“有关政策”,“有关政策”紧接宾语之后,则需要另有一个动词与之搭配,因为“政策”只能是贯彻执行,而不能是“试行”,“试行”的只能是“办法”而不能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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