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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2016-05-27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6月1日。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经管理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局晨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3、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满3年以上;
  4、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相关专业;
  5、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考的工作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填报《红兴隆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6月1日。
  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徐晓桐,电话:0469-5860400、13136778357。
  (二) 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三)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四)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五) 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红兴隆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录用通知后七天内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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