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6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和申请认定补充通知

发布:2016-06-13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和申请认定补充通知发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各高等学校: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6〕129号)要求,我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笔试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面试、以及受理申请的现场确认和认定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面试工作
  (一)参加面试的条件
  按照黑教师函〔2016〕129号文件规定,参加6月18日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即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以及符合笔试免考条件人员,需要参加面试即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测评。
  由于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笔试部分,增加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且属于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必考内容。因此,凡笔试考试的免考人员,都需要在面试时增加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考试内容,考试范围以黑教师函〔2016〕129号文件指定的参考教材为准,具体考试形式和办法由各受委托高校结合实际确定。
  (二) 面试的时间安排
  面试工作定于6月下旬开始,到7月3日前完成。具体起始时间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 www. lzk.hl.cn)公布查询教师资格认定笔试考试成绩时间为准。
  (三) 面试的职责分工
  1.按照黑教师函〔2016〕129号文件规定,普通本科院校授权负责本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在职或拟聘人员的面试即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工作。
  2.哈尔滨师范大学除了负责本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在职或拟聘人员的面试工作外,同时还要承担我省非委托高校(即高职高专、成人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在职或拟聘人员的面试工作。
  (四) 面试的依据标准及程序办法
  各受委托高校进行面试,要严格依据《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标准与办法(试行)》(黑教师〔2004〕81号)的规定和《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标准及评分表》(附后)执行,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需要单独制定。
  各受委托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在能力测评各具体考评环节,一定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要有代表性、有覆盖面,人数要为单数,以保证考评标准和质量要求。
  (五)有关具体要求
  1.各受委托高校在进行面试试讲前, 要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认定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再进行能力测评。
  2.各受委托高校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校承担的面试工作任务,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和省里统一组织的最后网上认定工作。非委托高校要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到哈师大人事处报名参加面试,个人报名不予受理。
  3.对具有其它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其他认定条件,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受委托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能力测评的具体办法,但必须提供近5年的教学笔记、案例和学校证明从事教学工作的相关材料。
  二、关于受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受理认定范围对象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符合黑教师函〔2016〕12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包括职业道德加试)成绩合格人员,以及免试的人员。
  (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和程序
  7月4日--7月12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在此期间,我省将开通中国教师资格网受理本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具体申报办法:
  1.符合认定范围对象条件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限,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 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要在网上开通的时间内通过申报窗口进行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报申请。
  2.申报人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www.hljedu.gov.cn)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相应表格,按照黑教师函〔2016〕1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等申报各项程序。
  3.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程序
  7月6日--7月12日为现场确认时间。具体确认办法: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完成下载打印填报相关材料后,持认定需要的所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受委托高校进行现场确认。普通本科院校直接到所在学校人事处确认;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通过所在学校人事处到哈师大人事处确认。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以下现场确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由任职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由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
  (8)全省统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9)高校已聘任或拟聘任申请人为本校教师的聘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网上认定时间和程序
  7月13日--7月20日为网上认定时间,具体认定办法:
  1.各受委托高校对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依照教师资格认定的规定程序进行网上确认。各受委托高校受理申请和确认时,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不属于本次认定范围的一律不得受理申请。
  2.各受委托高校对本校和承担非委托高校申请人的认定申请,在网上确认无误后,将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和相关的申报材料,于7月13日至15日报省教育厅(包括电子版),由教育厅统一完成最后的网上认定有关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组织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面试即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以及做好申请受理和现场确认等工作,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点环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省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
  各高校要精心做好申报的各项组织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提醒和通知本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现场确认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做好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察、普通话测试、身体健康检查等工作。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相关规定为申报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各高校要加强沟通协调,步调一致做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保证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三)抓紧做好收尾工作
  各受委托高校要在7月15日前将本校和承担非委托高校的确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报《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此外,各受委托高校还要将面试即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测评工作过程进行原始影像资料备份,以备验证审检。
  附件:1.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
  2.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1日
  点击下载》》
  附件.doc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6 http://www.hl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