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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注意事项

发布:2016-10-17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讯:2017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包括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招录人民警察,均分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特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职委培研究生除外,下同)招录两类职位。
  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定于2016年10月15日—24日进行,11月26日、27日进行笔试。期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可以根据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单位的职位;但不得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
  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报名工作拟定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进行,2017年1月7日、8日全国统一组织笔试。2017年度,全国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均将采用此次笔试成绩。
  2017年度,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职位,与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的职位,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等工作将一并组织实施。地方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工作,随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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