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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工会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3人公告

发布:2017-05-08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工会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8:00-16: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工会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3人公告
  建三江管理局农垦工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建三江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或具有建三江管理局辖区社会保障卡者;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所学专业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年龄
学历要求
专业
组织民管与法律
1
35周岁以下(1981630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
法律、文秘、行政管理、电编等相关专业
自营经济
1
35周岁以下(1982630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
农学、园艺、畜牧及相关专业
扶贫与财务人员
1
35周岁以下(1982630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8:00-16:00
  3、报名联系电话:0454- 5808907,联系人:张义。
  (二)资格审核及报岗
  1、资格审核及报岗时间:2017年5月18日8:30至16:00
  2、资格审核及报岗地点:建三江管局人社局203室。
  3、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最高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及所提供学历的认证报告或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毕业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
  (3)有效身份证;
  (4)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一寸照片3张;
  (三)考试考核
  1、考试:实行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演讲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问答。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学历: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的加3分;
  (2)中共党员(持所在支部介绍信加3分);
  (3)复转军人加3分;
  (4)具有音体美、书法、舞蹈等艺术类特长者(在总局级以上比赛中取得前三名者可加3分);
  (5)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基层工会工作者优先,计算时间截止于2016年8月20日,凭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农垦建三江工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本公告由建三江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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