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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锦河农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发布:2017-06-16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黑龙江锦河农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3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黑龙江锦河农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增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技术力量,提高全场人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农场卫生系统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北垦局人社联文〔2017〕1号)文件精神,锦河农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招聘形式为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卫生系统专业人员7名,其中护理专业3名,临床专业(卫生所)3名,药学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工作记录。
  (二)资格条件
  1、临床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2)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第一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3)有吃苦耐劳精神,可在艰苦环境下工作。
  2、护理专业:
  具有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第一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且是锦河农场户口或驻锦河农场单位家属及子女。
  3、药剂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剂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临床药学或临床医学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2)具有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临床药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第一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相关资格条件解释:年龄30周岁以下系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系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招聘原则、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通知在农场电视台、锦河信息港网站(http://jh.bafj.cn/)、机关公示板上公告。农场人社科、卫生科具体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3日
  2、报名地点:锦河农场人社科,咨询电话0456-8236622。
  3、报名要求: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学校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医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1份;应聘人员每人限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农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安部门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存在劣迹行为,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有关要求,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急需的专业岗位,报经锦河农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
  笔试由农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100分,按60%折合总分,满分为60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药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农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办法计分。面试实行署名打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100分,按40%折合总分,满分为4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分数确定总成绩,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卫生科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按招聘岗位在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锦河农场信息港、人社科、医院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56-8236100,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如举报属实则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由农场人社科、卫生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由人社科根据管理局人社局审批办理录用人员的调动、落入农场卫生系统人员名册等手续。录用人员未入农场卫生系统人员名册前与农场签订劳动合同,入名册后与农场签定聘用合同。如果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执行事业工资标准。
  2、农场按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休息休假执行行业标准。
  六、相关事宜
  (一)新录用的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先落编,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助理医师)或护师(士)执业资格证书(不需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专业除外),如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七、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传军、蒋永昌
  副组长:黄红星、卢忠波、吕忠华、王元林、张宝成、常河
  成 员:刘树章、潘 宇、孟翠莲、童海霞、王立军、刘金玉
  八、本方案由锦河农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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