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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大庆市大同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发布:2018-03-16 16:11:08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春季大庆市大同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1、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大庆市大同区、符合《教师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 周岁)的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分为: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申请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报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学历证书
  (4)身份证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体检合格表
  5、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30日。
  6、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8日-5月10日。确认地点:大同区教育局(655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6165876  6165775 13159991066
  详情可登录大庆大同政府网站查看公示公告栏目《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大同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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