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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1号)

发布:2018-03-21 15:40: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1号)已公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8:30至2018年4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类别为管理人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8年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双鸭山市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此公告为2018年1月2日张贴公告的延续,报名时间及其它事宜以此次公告为准。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精神,双鸭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一)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双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六)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双鸭山市畜牧兽医局
  (八)双鸭山市农业委员会
  (九)双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双鸭山广播电视台
  (十一)双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招聘计划
  详见《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考生可登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网址:(http://www.hlsys.lss.gov.cn/syshrss/)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9日8:30至2018年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点击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缴费确认。申请成功的考生可在2018年4月9日8:30至2018年4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报名费100元。报名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 jpg格式,20KB以下。
  ③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④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数的,视情形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相关要求
  ①完成报名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6日至7日登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②未按期限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④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提供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权利,不予加分。报送地址: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安全大厦804室)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学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类别为管理人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政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凡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六十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
  (七)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网络技术电话0469-4289558、咨询电话0469-6136633
  
  点击下载》》
  1、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政策性加分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双鸭山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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