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黑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18春季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知

发布:2018-04-12 09:28:3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春季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知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春季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知
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省教师函〔2018〕109 号)文件规定, 现就我县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黑龙江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黑龙江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学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已经毕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四)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请于2018年4月20日08:00--2018年4月30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申请具体要求:教师资格国考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二)现场确认权限及程序
1.组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2.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确认地点:汤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汤原县汤原镇中华路西段)
确认时间:2018年 5月7日-- 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报网站正反面打印(2份);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与网报时同底版2寸照片4张。
8.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三)关于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合格的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关于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7年以前(含2017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要求:
1.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申请”及“现场确认”规定时间进行,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考生材料必须带齐)
3.认真审核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所有材料,并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原标题: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8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汤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1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hl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