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面试热点:婚前房屋到底算谁的?
2018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面试热点:婚前房屋到底算谁的?
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高,婚前能够买起房的人越来越多,而且买房可能是人生中最大的一比开支,甚至还出现了所谓的“丈母娘想要你有房”的“良言”。那婚前买房权属到底如何划分?在以前婚姻法规定中规定婚前买房结婚后到达一定的年限该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但是由于时代的变化,新婚姻法进行了相关的修订。那现在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归属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从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两个不同的维度去分别考虑(本节暂不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形)。
一、一方出资的情形: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毫无疑问这种情况房屋完全属于个人财产;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因为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3)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种情况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出资方即使出了钱,只要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赠与处理。
(5)房屋落在双方名下,这样的话就更好解决了,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之前热播的电视剧《欢乐颂2》中樊胜美就是因为王柏川不同意将其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两人就因此黄了……
二、双方出资的情形:
(1)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这种情况的认定和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是一致的。
(2)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那就要分情况处理。看其房屋是在什么时间购买的。如果在同居期间购买的,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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