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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民法》中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相关知识点

发布:2018-07-05 09:56: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民法》中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相关知识点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下面我们就来分别学习一下这三个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其中过错是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的标准,而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具体来讲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行为人有过错就担责,无过错就不担责。例如:张三仇富,经常嫉妒比自己有钱的人,有一天他在街上看到了一辆玛莎拉蒂,于是拿出兜里的钥匙就向车身划了一道深深的痕迹。此时张三有侵权行为(划车),也有损害后果(车上的划痕),二者也存在因果关系,张三有过错,此时张三就承担因此产生的侵权责任。同理如果没有过错,哪怕造成了损害,行为人也不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小花是一位微胖界的美女,一天逛街看中了一条裙子,但裙子的尺码是XS的,小花知道自己穿不上,可售货员却极力的建议小花试穿,小花再三表示自己身材穿不上这条裙子,但售货员表示自己家售卖的裙子质量特别好,弹力特别大,并且再三表示小花绝对可以穿上这条裙子。于是,小花试穿,结果在试穿的过程中小花由于身材微胖还是将裙子撑坏了,这时虽然是小花的行为造成的裙子毁坏,但此时小花没有过错,因此也就不承担裙子的赔偿。所以我们大家注意到,过错责任原则的关键点在于“过错”。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一般侵权行为,我们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法律有特殊规定时我们才适用其他原则,因为过错责任原则的应用在现实中最广泛。
  但过错责任原则存在一种特殊形式就是过错推定责任。所谓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小陈带着自己的儿子去动物园看大象,但在看大象的时候大象忽然大怒,用力的甩动自己的长鼻子,在甩动鼻子的过程中打到了小陈的儿子,此时我们就推定动物园有过错,这时动物园要自证清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这就是过错推定责任,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仍旧是以过错作为判断承担责任的标准,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不过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罢了。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规则原则。也就是说我们此时不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例如:李四养了一条小狗,一天李四遛狗的过程中他家的小狗忽然性情大燥,把旁边的路人王五给咬了,这时作为狗的主人李四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像我们举例中的个人饲养动物的损害赔偿就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当然,无过错责任的适用需要有法律的特殊规定。否则也是不可以随便适用的。
  (三)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例如:小强和小明在打篮球的过程中,小强在抢球的过程中将小明撞倒导致小明脚踝挫伤。这个例子中我们注意到小强和小明双方都没有过错,但在篮球这项体育运动中又不可避免的存在正常的身体对抗,所以此时对于小明的脚踝挫伤,双方互相都分担一部分损害后果。
  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是民法学中较为重要的考点,在考试中多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往往需要同学们根据案件情况的描述来让大家具体判断此种情形由谁来承担具体的责任,所以要想做对这样的案例题,首先就是要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所以这部分的知识点希望大家能够熟练应用,最后祝大家备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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