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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2018-08-06 09:47: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黑龙江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县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哈尔滨市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局、编委办、公安局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哈卫联发〔2018〕11号)要求和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对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宜请示的答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按照全市统一计划安排,2018年我县计划招聘10人。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后附。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儿科、康复医学、妇产、临床医学。
  三、招聘原则和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含)周岁以下(1977年8月3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组织公开招聘
  1、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根据《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应聘人员须到巴彦县卫生计生局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开始至8月23日结束(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址:巴彦县卫生计生局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0451-56058911。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018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在公告网站下载填写),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档案存放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4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证件照。
  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报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
  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招聘要求相符。
  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上述人员报名需带以上材料外,另需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资格复审
  经县资格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县卫计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并择优聘用。
  3、考试与确定体检人员
  经市卫生计生委复审合格,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直接考察、体检合格后聘用。
  复审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县卫计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岗位依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面试分数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70分,综合素质占3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6、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分别在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卫计局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可聘任中级岗位。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六、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和县财政依据实际聘用人数,按照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4:6的比例分级负担。
  七、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公安局共同开展此项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为了更好的完成全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继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少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新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宋铁军  县财政局局长
  梁树斌  县人社局局长
  刘永学  县编办主任
  范庆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主任王新兼任,成员由张迎春、管成国、高广瑞、满春波、王欢等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相关事项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招聘及聘后组织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同县卫生计生局做好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
  县财政局依据计划内实际聘用人数,按照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4:6比例分级负担。
  县编办负责做好规划,聘用人员3年聘用合同期满,在社区服务中心有空编的前提下,落实纳入编制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招聘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卫、办理聘用人员落户。
  政策咨询电话:0451-56058911(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451-56058122(县卫生计生局纪检室)
  0451-5605853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
  1、2018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巴彦县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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