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专业考试 >> 法律

2019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29

发布:2018-11-30 15:20: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法律知识是黑龙江公务员要具备的,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对法律知识题型进行了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在复习开始之初建议考生们选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省考教材,这不仅是保证了书的质量更保证考生的复习效果。全面备考黑龙江公务员资料详见2018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结合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为考生选出部分习题供考生练习。
 
  1.某塑料厂职工丁某因公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A.供养亲属抚恤金
  B.工伤医疗补助金
  C.伤残就业补助金
  D.生活护理费

  2.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慈善法》规定的是:
  A.慈善组织的设立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B.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通常可以进行投资
  C.慈善组织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慈善服务
  D.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3.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下列法谚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纷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A项符合题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即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近亲属应当受到赔偿。B、C、D三项都属于工伤人员本人应获得的相关补助。
  2.A【解析】A项符合题意:我国《慈善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因此慈善组织的设立不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当选;B、C、D项说法均符合我国《慈善法》的规定,排除。
  3.C【解析】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至理名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张三从拒不偿还到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这都体现了人性的善,在调解下解决了纷争,体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一调解精神。A、B、D三项都不是调解精神,是法的精神和举证责任原则。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hl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