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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名校优生”校园招聘公告(34人)

发布:2019-04-02 16:30: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名校优生”校园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黑龙江齐齐哈尔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名校优生”校园招聘34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11日、15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名校优生”校园招聘公告
 
  按照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齐办发〔2018〕37号)的要求,根据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校园招聘简章精神,拟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毕业生,计划招聘3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端正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要求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4.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 实验中学女排教练岗位必须是排球专业一级运动员资格以上。
  7.报考学校和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岗位的毕业生需取得相应层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实验中学女排教练岗位暂不要求,3年内应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
  2.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不诚信记录的;
  3.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三)招聘对象:
  2018年和2019年未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哈师大第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第一批次录取毕业生。
  培智学校招聘范围还包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原则是以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硕士以上毕业生优先,严格招聘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联系人;郑宏伟:0452--6160069,手机:13945276588。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4。
  2. 报考时间、地点:
  2019年4月11日,上午9:3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五)。
  2019年4月15日,上午9:00: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祟师楼D区102。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3份(在公告网站下载,含照片,彩打);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与报名表)照片5张(背面提前写好姓名和报考岗位);
  (3)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院校推荐信、学历证明或学信证明1份。
  (二)报名表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后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面试相关事宜。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应聘学校教师岗位:采取仿真课堂形式进行试讲,面试时间15分钟,试讲所用教材为报考学段本学科的现行通用教材。
  二是应聘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
  (四)综合考察。各用人单位形成考核组,对在校园招聘中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考察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已签订岗位,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体检与录用
  1.体检公示。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2.签订协议。由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5),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协议》由双方及市教育局各执一份。
  3.办理关系。按照管理权限,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由市教育局和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审定,发放《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逾期无故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凡被确定为我市“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安排市教育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经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按照《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青年人才公寓。
  2.考核激励。“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按照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和提拔使用;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3.培养使用。“名校优生”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待遇。经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的,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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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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