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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哈尔滨石油学院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40人)

发布:2019-06-17 14:23: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哈尔滨石油学院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已公布哈尔滨石油学院招聘40名教师、辅导员。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9:00-2019年7月1日16: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哈尔滨石油学院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石油学院坐落哈尔滨新区核心地段,于2003年创办,2012年获教育部批准为普通本科高校,同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占地面积88万平方米。
  学校秉承有梦想才有未来的理念,遵循“博学求实、励志创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明誉校,管理强校,努力把学校建成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
  学校以工学门类为主,涵盖工、经、管、文、艺、教等六个学科门类,31个本科专业,设有11个二级学院,其中“机械电子工程”学科被评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
  详细介绍请访问哈尔滨石油学院官网 http://www.hip.edu.cn/
 
  二、招聘岗位
、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待遇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根据招聘专业特点,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专业一致限制。
  5.原则上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工作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多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9.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按照学校在岗人员对应相应的待遇。
  博士人员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享受安家费10万元;
  2.博士进校按照校聘副教授职称兑现待遇。
  3.根据科研和教学的需要给予适当的科研经费;
  4.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9:00-2019年7月1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ip_hr@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3.注意事项:
  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采取答辩等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
  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1.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石油学院主教学楼327室。(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2.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须盖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论文。
  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体检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石油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七、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174615,0451-87174321
  本公告由哈尔滨石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电子邮箱:hip_hr@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石油学院人事处(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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