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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

发布:2019-06-26 16:04: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已公布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5人,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7月17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

  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创建于1979年,是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口腔专科公立医院,是全省口腔疾病预防和治疗中心。医院面积4500多平方米,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心地域。2013年经省编委批准,加挂黑龙江省口腔医院牌子。
  医院目前设有VIP诊室、口腔预防科、口腔正畸科、牙体牙髓科、口腔修复科、牙周粘膜科、儿童口腔科、儿童VIP诊室、口腔颌面外科、口腔种植科和洁牙中心共11个临床科室及标准的消毒供应室、X光诊室和技工室等。医院下属果戈里和道外两个分门诊,总院现有在职职工120余人,其中硕、博士占医疗人员的64%;拥有口腔综合治疗椅60余台,年门诊量达8万余人次,每年享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院承担着全省人民口腔疾病的治疗及预防工作重任,省口腔病防治指导组办公室设在我院,是“健康龙江行动”口腔项目执行单位;是齐齐哈尔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佳木斯大学口腔医学院、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等省内多所高等学校的临床实习基地;是国家级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的协同基地。
 
  一、招生对象
  1.已在或拟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口腔医学类毕业生,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培训后应回原单位工作,需与委派单位签署协议,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3.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可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口腔全科专业(共5个)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hlj.zygp.net)。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网上报名时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认真填写报考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由地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区域内所辖基地(包括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培训基地)积极配合,对报考学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审核通过后学员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的人员,报名申请表需签署委培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现场确认
  各地市卫健委负责报考人员的现场确认及现场图像信息采集,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按网上报名时选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携带材料: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报名申请表、委派单位签署协议或证明,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均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
  省卫健委组织相关单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四、日程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19年6月25日~7月17日
  资格初审:2019年6月26日~7月17日
  现场确认:2019年7月18日~7月20日
  资格复审:2019年7月21日~7月22日
  2、考核及录取调剂
  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25日~7月26日
  初试(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录取时间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2019年7月31日
  第二批次报考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6日
  第二批次复试时间:2019年8月7日~8月8日
  调 剂 录 取 时间:2019年8月9日~8月10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19年8月12日
  录取结果查询:各批次及最终录取结果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省住培专题网站查询。
  4、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31日
  进入轮转时间:2019年9月1日
 
  五、考试录取
  坚持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最终录取结果由省卫健委审核、调剂公示后确定。
 
  六、培训方式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二)本科生和学术型学位硕士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33个月由培训基地根据培训专业制定培训计划,3个月由住院医师根据培训需要与培训基地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培训基地考核认定需接受的培训时间,但最长减免时间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1年、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2年。具体轮转计划由培训基地会同协同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七、相关待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我培训基地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社[2015]79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发放执行。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严格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发放,工资额度为:基本工资+其他。其中社会类学员基本工资为3334元/人/月(国家财政补助1667元/人/月+省级财政补助1667元/人/月),单位委派类学员基本工资为1667元/人/月(国家级财政补助)+原单位工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注册到培训基地后,工资给予适当提高。
  2、为外地培训对象提供免费住宿。
 
  八、联系方式
  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21号
  联系人:代品一 15604517950
  张广龙 15945193016
  电子邮箱:apple-fore@qq.com
 
  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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