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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大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选调事业编11人公告

发布:2019-08-06 10:07: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黑龙江大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选调事业编1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13日,报名地点: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政府后楼西门3楼4354室)。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大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选调事业编11人公告
  按照庆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转隶到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更名为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7名,目前在编人员14人,其中,副处级领导2人(副主任),空余事业编制23名。
  一、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科副科长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科员3名,监督投诉科科员3名,网络政务服务科科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行政管理范畴内与选调单位相同类型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干部(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近两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具有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纳入行政(事业)编制2年以上。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报名副科长岗位的需具备副科级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3、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4、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地点;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13日
  2、报名地点
  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政府后楼西门3楼4354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1)。
  (2)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黑龙江省编制平台打印的人员信息表(加盖编制部门公章)。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表2)。
  (5)诚信承诺书(详见附表3)。
  (6)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及文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缩减选调人数。
  (三)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逾期不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面试。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辩证思维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等。逾期不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报名人选的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单位群众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判,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调转
  对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在笔试前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咨询电话:0459-6621788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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