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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哈尔滨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发布:2019-08-12 13:25: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黑龙江哈尔滨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34号,本次考试不组织培训,不指定用书,考生可参照2020年事业单位提前复习用书及其配套复习,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哈尔滨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选调数量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所属哈尔滨市执纪审查服务中心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人。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网站:
  http:∥www.hrblz.gov.cn
  四、选调对象
  哈尔滨市市直参公管理或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或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的9:00—17: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34号。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在公告网站下载《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本人信息,并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编制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及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政鉴定。
  (6)2寸照片5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
  (二)资格审查
  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1.海外留学人员需携带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同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的,可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信息由市纪委监委在网站发布。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的发放、笔试、面试时间,公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等,均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查阅本人相关信息。
  本次选调的政策咨询电话:0451-87597343、87173630
  七、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计算方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选调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
  (三)公布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该职位可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向哈尔滨市委组织部报送拟选调人员名单等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选调手续。
  十、选调纪律和组织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处理。
  选调工作在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选调监督电话:0451-87173411、87597603。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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