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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绥化肇东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发布:2019-09-03 14:39: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黑龙江绥化肇东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绥化肇东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肇东市委、上级检察院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到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副科级以下公务员5名。
  二、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1)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1979年9月1后出生的公务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服务期满);选调人员优先从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中选拔。对于特别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上述人员招录4名。(2)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全日制法律类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服务期满)。招录1名。
  4、除试用期考核结果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3、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年度考核有称职以下等次的;
  5、有《公务员法》、《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回避情形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到肇东市人民检察院七楼713室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者首先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填写《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专及以上所有学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肇东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录取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面试录取比例要求,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并将名单和考试成绩公开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内容;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考察
  组成考察组,按照1:1比例,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对拟选调对象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由下一名递补。
  (四)公示与调转手续办理
  对通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不配合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规研究决定。
  咨询报名电话 0455-7796692
  18145513086
  附件:
  肇东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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