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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发布:2020-01-02 13:53: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7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为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牡丹江“市长进校园”活动安排,经宁安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岗位专业等情况详见附件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专业设置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设置指导目录》。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报名所使用的所有证件需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7.申请笔试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现场报名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dj.gov.cn/)、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站(http://www.mdjrcgz.gov.cn/)和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宁安市宁古塔大道14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两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加分政策的提供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版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交方为有效。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由宁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初审、组织人社部门复核。在资格审查出现异议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再次进行资格确认。
  5.岗位调剂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经原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由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站、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6.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宁安市宁古塔大道14号)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考试费用90元,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加分材料和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聘用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报考人员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咨询电话:0453-7809765
  监督举报电话:0453-7625318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取小数点后1位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40%,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1.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拟定于2020年2月,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按照专业二级目录分类命题)。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宁安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宁安市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站、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1.组织考核。由宁安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等多种方式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组织体检。宁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合格者,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站、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
  2.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聘考试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453-7809765
  监督举报电话:0453-7625318
  2.本方案由宁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2.《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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