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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青优人才”选调12人公告

发布:2020-05-28 14:17:3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青优人才”选调1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青优人才”选调12人公告
  根据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相关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区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部分岗位缺少专业技术人才、本土人才流失比较严重等实际困难,经区委、区政府决定从黑龙江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中择优选调12名有工作经验、有发展潜能的“青优人才”,拓展人才引进新途径,激发本土人才活力,充实建强我区人才队伍,为建设新型工业区、高效农业区、文化旅游区、生态宜居区提供人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12人,其中行政机关7人(含乡科级副职领导2人)、事业单位5人,具体工作岗位由中共昂昂溪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匹配度,统筹确定。
  二、选调条件
  (一)乡科级副职领导岗位条件
  1、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一年;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报名的人员,应属由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且满足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所要求的最低任职年限的人员(不含按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人员)。以上任职年限条件的计算,截至2020年6月5日(含当日)。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一级科员岗位条件
  1、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现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含试用期)或符合黑组通字﹝2019﹞6号文件规定之有序流动政策。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2017年6月前参加工作,含当月),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四)符合配偶在我区工作生活,父母在我区居住且需要照顾,子女在我区学习生活,本人具有我区户籍,区直机关单位推荐等5项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规定选调年龄和学历条件上予以放宽,其中:乡科级副职领导岗位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8年6月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一级科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以下7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择优选调:1、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审查、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或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5、干部档案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6、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之回避关系的;7、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疫情影响,不进行现场报名,所需报名材料均以电子文档或照片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将在后期择优比选环节收集。邮箱:aaxqyrcxd@163.com,报名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姓名;咨询联系电话:1、副科级领导岗位联系人张丹钰13796893911,2、一级科员岗位联系人高亚哲15214429233,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联系人孙思鹏15645249456。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选调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青优人才”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签字并盖章,表见附件);2、本人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材料);3、本人工作实绩表现(1000字以内);4、本人在编在岗证明(以编制平台本人信息表为准);5、本人户口簿、身份证;6、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7、配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8、父母户籍或子女学籍证明材料;9、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正式推荐信。上述材料中,1-6项材料为必须提供材料,7-9项材料为享受放宽年龄、学历条件的报名人员按所符合条件对应提供。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择优选调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由中共昂昂溪区委组织部向有关党委(党组)反馈。
  (三)择优比选
  根据报名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对选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现实表现进行分析研判,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面谈的方式统一进行择优比选,按照选调需求,以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具体面谈事宜将通过昂昂溪区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四)组织考察
  区委组织部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函询、视频连线等方式对拟考察人员德才素质、工作表现和性格特点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征求所在纪委监委意见,考察不合格或档案存疑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择优比选结果进行递补1次。
  (五)公示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昂昂溪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存在影响调入、任职情形的,取消择优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择优调入资格。
  (六)签订协议
  区委组织部与拟选调人员签订工作协议书,凡是通过选调进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员需在我区工作服务满5年,期间不允许参加其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的招录、遴选、选调。同时,可享受《昂昂溪区深化人才引进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
  (七)岗位分配
  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对选调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落编、工资等调转手续。
  本方案由中共昂昂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根据上级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执行。
  点击下载>>>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选调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青优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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