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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 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417人)

发布:2020-10-26 18:29: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 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已公布,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 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417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9:00至 2020年10月30日16: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 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组通〔2020〕18号)要求,经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开展2020年度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先锋网:

  http://www.hrbxfw.gov.cn/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5.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条件艰苦, 长期驻村驻户或野外作业,需要经常加班加点;

  6.满18周岁(2002年10月23日以前出生),30(含)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具有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含)周岁(1984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招聘各个环节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按要求自行完成报名及各招聘相关环节,以免影响考试。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9:00至 2020年10月30日16: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s://hrb2020.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政策加分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套考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计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推荐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4)经现场资格确认及递补环节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按照60%与4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选岗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四)选岗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按照名次依次进行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经办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先到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再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借调或调动。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将严格按照所列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凡不按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选岗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九、做好疫情防护

  按照防疫要求,9月27日以来,有青岛、广州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笔试时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结束后,若考生在此期间有青岛、广州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情况的,在现场确认和面试环节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须接受“龙江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检测,“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体温大于37.3℃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经评估确认不适合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措施。

  特别提示: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0451-87173405;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84871867。

  技术支持电话:

  400-1629-400。

  监督电话:

  0451-87597141。

  附件: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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