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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黑河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公告(22人)

发布:2020-12-17 15:58: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黑龙江黑河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公告已公布,黑龙江黑河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22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0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黑龙江黑河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黑河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黑河市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间出生)。退役士兵、具有政法系统辅警、书记员、文员工作经历(需有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报考辅警、文员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报考文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具有政法系统辅警、书记员、文员工作经历(需有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函授大专学历。

  5.具有报考法院所在地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辅警岗位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辅警、文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各招录法院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0日

  3.资格审核:各招录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2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主页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报考聘用制辅警岗位人员需通过体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测试标准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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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4.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六、体检与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3.考察工作由各招录法院组织。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录用

  1.中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辅警、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参照聘用制书记员工资项目发放,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辅警、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辅警、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咨询电话、各招录法院地址及电子邮箱,详见《黑河市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职位表》。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hhzy.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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