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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20-12-29 14:30: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18人,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8:00-2021年1月11日16:3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简介

  医院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主页概况部分(http://www.ydsy.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三)对选留的各层次毕业生如取得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应执业证书者,优先录取。

  (四)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五)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聘用制职工保岗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应聘,按照签订的保岗协议规定执行。

  (七)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及提交佐证材料

  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附件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交佐证材料,每名应聘人员需要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912514999@qq.com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8:00-2021年1月11日16:30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3)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

  (4)应聘从事医师、护理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执业资格证(如因近期通过考试且证书尚未发放的情况,请提供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成绩单);

  (5)2020年毕业生须上传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硕士、博士应聘人员须上传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3),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

  (二)网络审查

  2020年12月29日8:00—2020年1月14日16:30在此期间。

  (三)现场确认

  由于目前疫情原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采取函报形式,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人事科,邮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以邮戳为准)。

  确认材料:纸质邮寄材料同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一致。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按1-6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

  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医师及医技岗位: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执行三级面试制度,即三级学科、二级学科、全院范围。

  2. 以上各学历层次应聘人员均进行心理测试。

  3.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下一步相关手续。

  (六)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聘用

  1.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入职手续。

  2.博士毕业生按在编接收;硕士及以下学历按聘用制接收,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

  3. 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哈医大附属第四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82576907

  微信号:18945230999(添加时请备注“应聘科室+职称+姓名”)

  邮 箱:1912514999@qq.com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医大四院纪委联系电话:0451-82576671

  十、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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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1809300272.pool3-site.yun300.cn/news/1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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