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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招聘工勤人员(编外)公告(30人)

发布:2021-03-18 16:56: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招聘工勤人员(编外)公告已公布,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招聘工勤人员(编外)30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19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招聘工勤人员(编外)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岗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招聘工勤岗位人员 30 名(编外)。

  (二)招聘岗位:县公安局工勤岗位。

  三、招聘对象

  具有丰林县域内城镇户籍(五营、红星、新青三镇户籍或长期在三镇居住生活,社区出具居住证明),男性,身高 170厘米以上,年龄在 20—32 周岁(1989 年 3 月 1 日—2001 年 3月 31 日出生),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1、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19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58-3562707。

  4、报名要求: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 3 张。

  (5)报名时填写《2021 年丰林县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编外)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23 日。

  报名结束后由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审查组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聘请县纪委全程监督。

  (三)考试办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县公安局、县文体旅局组织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 400 米跑,合格标准为:2 分 10 秒。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名额时,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2、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数高于招聘名额,组织笔试考试。考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内容主要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 1∶1 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录满为止。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学历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若学历相同年龄较小者优先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

  3、体检和政审

  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报名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为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一)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免费培训,培训内容以岗位实际工作内容为主。

  (二)聘期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一年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工作表现续聘。

  (三)工资待遇

  1、招聘工勤人员(编外)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 2370 元。

  2、聘用后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mjmzDeir-z8dAv2N9QW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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