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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省考齐齐哈尔考区体能测评、体检公告

发布:2021-06-17 10:16: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黑龙江省考齐齐哈尔考区体能测评、体检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省考齐齐哈尔考区体能测评、体检公告

  按照2021年度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齐齐哈尔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职位体能测评、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齐齐哈尔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报考部门代码在202020、202031、202046、202069、202094、202113、202138、202157、202175、202199、202231、202237、202240、202249、202250范围内),并于2021年5月31日齐齐哈尔考区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统一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定于6月19日(星期六)进行,为期一天,分为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上午集合时间为早7:00,下午集合时间为13:30(考生分组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集合地点:齐齐哈尔体育运动中心黑龙速滑馆东南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5号齐齐哈尔体育运动中心院内)

  (三)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重要通知”栏(2021年2月17日发布)。具体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或10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评(例如正处于孕期等特殊情况),考生本人须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11:30前携带三级甲等(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及相关的佐证(例如彩超报告、CT检测报告、孕检报告等)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8号楼803室报备(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17号)。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者,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一次测评,不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致使招录职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相应招录职位按缩减或取消处理。

  3.参加体能测评时,考生须携带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例如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需粘贴双面胶)1张、碳素笔。考生须在现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领取《体能测评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4.考生须穿着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建议考生根据天气和个人实际情况酌情准备参加体能测评时的运动服装,建议携带长袖、长腿运动衣裤备用。考生饮用水自备。

  5.考生在测评现场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采取舞弊、作弊等手段弄虚作假者,取消体检、录用考察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6.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请考生按工作人员要求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7.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提前了解查询体能测评地点、熟悉路线、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当天,齐齐哈尔体育运动中心严禁社会车辆驶入;体能测评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考生范围

  2021年6月19日参加体能测评并且测评合格的考生。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1. 集合时间:6月21日早5:30。

  2. 集合地点:齐齐哈尔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广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市政务服务大厅门前“为人民服务”石碑处)。

  3. 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后,请按体检组别及体检组内序号到相应工作人员处报道。体检组别及体检组内序号仅为体检当天集合时使用的临时编号(详见附件1)。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1. 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迟到、逾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考察、录取资格处理,相应招考职位缩减或取消,不进行递补。

  2.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例如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黑色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需粘贴好双面胶),体检费用550左右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

  3. 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B超、X光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近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时,女性受检者正处于生理期期间的,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4. 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需要佩戴眼镜的考生请自备框架眼镜进行体检,以免延误体检进度。

  5. 体检当天集合时,考生提交、使用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应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考生本人五官特征或容貌特点。考生应素颜参加体检,请勿对照片进行修饰或美颜处理。如因此类问题影响考生参加体检,后果由考生自负。

  6. 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通信设备需关机上交,请勿佩戴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7. 6月24日前市委组织部将通过0452-2791537或0452-2795177电话号码对体检不合格考生逐人电话通知,并沟通确定复检等后续事宜,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失复检资格,相应招录职位将取消或缩减,不进行递补。

  8. 6月24日前未接到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的考生均为体检合格考生,无需电话咨询;6月24日以后,各单位将陆续启动录用考察工作,具体事宜以各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建议此类考生非必要不出行,尽量留在经常居住地、工作地或所在院校,避免到达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免延误参加录用考察。

  9.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提前了解查询集合地点、熟悉路线、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本人参加体检;体检当天请穿着便于脱换的衣物以免影响检查进度,适当携带备用衣物以防天凉感冒;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10. 体检集合地点设有违停抓拍设备,建议按位停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需自驾前往集合地点的考生,请将车辆停放在“为人民服务”石碑以南空旷位置,尽量远离集合地点,避免车辆集中停放影响组织考生报到、站队。

  三、体能测评、体检防疫要求

  1.请参加体能测评及体检的考生密切关注国内各地方政府发布的新冠肺炎感染者行动轨迹、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疫情信息,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现场等候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随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2. 体能测评和体检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流涕、鼻塞、肌痛、结膜炎等症状者,以及体能测评和体检前14天内有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均须提供体检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建议体检前14天内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抵返我市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者,提供体能测评和体检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属上述范围的考生,须于6月18日上午11:30前通过电话的方式主动向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申报或在接到招录单位电话通知时主动如实申报。

  3. 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均须提前下载打印、填报《考生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核酸检测报告、《考生健康承诺书》须于体能测评和体检当日到达集合地点后,交工作人员查验、留存。

  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0452-2486054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0452-257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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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zip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42.101.89.194:9010/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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