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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佳木斯桦川县经济人才选聘公告

发布:2021-08-25 10:43: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黑龙江佳木斯桦川县经济人才选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黑龙江事业单位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佳木斯桦川县经济人才选聘1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开展全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佳人领办发〔2021〕4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中开展桦川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共3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工作人员10名;共2家企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桦川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桦川县县域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6.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计划表》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职人员未取得本单位同意的。

  7.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8.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直接登录https://hczp2021.ibaoming.net/进入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就业)证(如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

  (3)网上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证件照。

  (4)本次招聘收取笔试报名费45元,面试免费,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7日16:00。考生一旦缴费将无法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需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其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5.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面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通知,以免影响考试。

  6.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和面试准考证。

  (二)综合素质评价

  1.基本素质测试。笔试(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

  2.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的规定,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属于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按管理权限由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请考生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及分值等将在桦川县人民政府官网、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综合素质评价分值由基本素质测试卷面分值加政策性加分构成,参加基本素质测试的,每个岗位按综合素质评价分值由高到低排列,根据分值排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分值并列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确认

  1.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本人笔试准考证(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以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桦川县人民政府官网、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四)面试

  1.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及分值等将在桦川县人民政府官网、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内容为岗位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100分,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者分不予聘用。

  3.面试岗位与应考人员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岗位”“合并选聘”等办法进行处理。

  4.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面试均委托第三方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1)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加面试成绩。依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2)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综合素质评价分值高者为拟考察人员,综合素质评价分值依然并列的,以基本素质测试卷面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员,基本素质测试卷面成绩依然并列的,由考试承办单位组织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

  2.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察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桦川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桦川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公开招聘企业人员按照国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聘用,工作表现优秀的,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根据本县实际,落实事业编制。

  五、政策待遇

  按照《桦川县青年干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桦政办〔2020〕23号)及相关配套办法执行。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桦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3823260

  0454-3838288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附件1:桦川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桦川县县域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桦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jmsdj.gov.cn/Show.asp?ID=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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