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 >> 公开选调

2021黑龙江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1-11-23 13:05:1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黑龙江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17:0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黑龙江事业单位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化市委政法委拟为所属事业单位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绥化市所属县(市、区)公开选调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名,市直机关所属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名。(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需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新录(聘)用试用期未满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向市委政法委直接报送人选;个人报名的,须经本单位同意,由本人亲自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17:00。

  2.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B座412室(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电话:8386283。

  3.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填写《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3)编制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需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4)2寸照片4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市委政法委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如未达比例,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并将名单和考试成绩对外公布。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面试录取比例要求,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并将名单和考试成绩公开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拟录取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员。考察后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考生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工作期间,应服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防疫要求

  考生在参加报名、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附件1:《2021年绥化市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1年绥化市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绥化市委政法委员会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原标题:绥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hua.gov.cn/pages/website/content.html?permission_id=46&id=34175
\
 
  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微信号公众号,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hl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