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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公告

发布:2022-01-04 13:27: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黑龙江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3人公告

  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鹤岗市区联社)为适应新形势下业务发展需要,实现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鹤岗市区联社行政文秘岗1人,萝北农商银行法律事务岗1人,绥滨农商银行行政文秘岗1人。

  二、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同黑龙江农信企业文化,有志于振兴鹤岗农信事业。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含)以下,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

  (三)岗位招聘资格条件

  行政文秘岗2人

  1.报考鹤岗市区联社人员需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秘书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教育学类专业。

  2.报考绥滨农商银行人员需具备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秘书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教育学类专业。

  3.熟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流程,熟悉文秘工作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及文字综合、分析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会务、活动方案策划能力,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5.有文秘从业经历者优先,省市级报刊等有作品发表或为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人员撰写过重要讲话和调研报告者优先。

  法律事务岗1人

  1.具有法律或司法等相关专业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3.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或有法务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开招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组织开展,主要流程为: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需下载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招聘人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hgsqlszhaopin@163.com (文件名称为“鹤岗市区联社+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填写)报名,邮件主题为“鹤岗市区联社-公开招聘-XX岗位应聘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需在表内粘贴电子版1寸近照),并另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设置有效期为6个月)、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必须粘贴到《应聘报名表》后,材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24时。

  (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

  第三方招聘机构进行简历筛查及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按照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参与笔试的人员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笔试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取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未能入选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简历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四)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以100分为标准,其中笔试成绩占60分,面试成绩占40分。招聘岗位综合评价确定70分为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人选

  在计算应聘人员最终得分结果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过综合评价提出拟聘用意见,按照有关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将各岗位人选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

  (七)录用

  实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

  (八)政审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对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档案核查和政审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予录用。

  (三)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电话咨询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451-85933447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文章来源:https://companyadc.51job.com/companyads/2021/sz/35861266/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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