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黑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2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2-06-21 14:02: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 月30日至7月9日,笔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黑龙江事业单位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a href= 
 
\2022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2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区”的战略目标,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兴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或开放大学等,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7)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未完成服务期年限的人员;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 月30日至7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网址:兴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008)。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 6月30 日9:00至 2022年7月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包括本人电子照片、毕业证书照片、博士研究生学历照片、中级职称证书照片等材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白底或红底电子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等不予审核。


  (2)政策性加分情况


  符合政策性加分的报考人员需要在报名时上传笔试加分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进行加分确认,未上传相关加分材料的视为没有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范围:


  根据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本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 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同等加分待遇。


  根据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上传政策性加分材料: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②“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表;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服务期满考核表;


  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上传就业部门审定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须明确工作单位、起止时间,就业部门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


  ⑥服现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须上传退役士兵(官)证照片或扫描件;


  ⑦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须同时上传相关照片或扫描件。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个别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4)报名缴费确认。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 (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本次笔试内容为一套试题,笔试费用共计45元,报考人员在2022年6月30日9:00 至7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报名费用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2、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因集中报名造成系统拥堵,错失报考或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本次考试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报名咨询电话:15504681097


  技术咨询电话:13946165353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岗位代码202201-202203


  笔试为一套试卷,笔试科目为《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综合卷》,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共计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30%,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人文历史、科技知识、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请登陆报名网站(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008)查询。


  2、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


  参加笔试时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考试结束后,将采取现场资格确认。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②“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表;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服务期满考核表;


  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上传就业部门审定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2),《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须明确工作单位、起止时间,就业部门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


  ⑥服现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须退役士兵(官)证;


  ⑦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须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确认后复印件留存。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5天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1)按照报考职位要求,考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道证(或派遣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政策性加分材料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2)社会在职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通过后复印件留存。


  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5、面试


  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岗位面试时间皆为10分钟,考试结束前2分钟提示考生考试剩余时间。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核人选面谈等方式。考核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若因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而空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拟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须在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脱产)、区外公务员、区内“三权在上”单位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转到其他外市县。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年龄、毕业证、资格证、符合政策性加分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四)已报名成功的考生须随时关注全国新冠疫情风险等级统计情况及省、市、兴山区相关防疫政策(兴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468-3526998),不要前往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须确保参加笔试、面试等考试环节时能够提供有效的绿色行程码,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笔试、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五、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68-3529076 3526011

 


  鹤岗市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gang.gov.cn/szf/tzgg/2022/06/42423.htm


\2022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2022年兴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公告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黑龙江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教师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医疗招聘络信息


  ☆ 黑龙江银行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村官与三支一扶招聘络信息



\
<a href=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hl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