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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绥化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108人)

发布:2022-12-05 18:35: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黑龙江绥化市招聘摘要 
 
  2022年黑龙江绥化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布。黑龙江绥化招聘网格员108名,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2月4日—2022年12月6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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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招聘正文 
 

2022年黑龙江绥化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工作,切实提高社区服务群众水平,经2022年县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网格员。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社区书记任成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网格员108名。其中:明新街道办事处招聘50名,明源街道办事处招聘30名,明阳街道办事处招聘25名,明泉街道办事处招聘3名。


  三、工作职责


  主要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全员核酸检测、民生事项服务、社情民意收集、人口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参与群防群治等工作;街道、社区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沟通能力,掌握计算机表格制作、手机APP操作等基本技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1977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1日出生),本地户籍、非在编在职人员、非公益岗位人员,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在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协审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2月4日—2022年12月6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明新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宣** 手机:18745678264。明源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 手机:18724391709。明阳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曹** 手机:13945538777。明泉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  手机:15214525089。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


  4.面试时须持24小时内核酸报告及疫苗接种情况截图。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及公示


  面试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情况。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公示5个工作日。


  1.时间:以通知为准


  2.地点:各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3.内容: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4.考生的面试成绩,将在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政治审查、协审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街道办事处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替补。


  (二)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作期满1年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7.自动辞职的。


  七、其他事宜


  报名时间、应聘资格条件、开考比例、面试形式等可依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各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oY___gCANOq8V29JMQ5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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