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集贤县司法局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30人)


2023年集贤县司法局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面向全县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和选聘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设立范围
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村居(社区)。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范围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社区工作者、民营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设立和选聘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完成交办事项,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集贤建设;
2.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本县辖区年满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的常住公民,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5.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
6.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
三、设立和选聘名额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额
通过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全县拟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5个。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名额及方式
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全县拟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30名。
四、工作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职责
1.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2.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3.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5.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座谈,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办理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职责
1.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2.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3.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座谈,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业务知识;
6.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7.承担县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设立和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2日。
报名方式: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员须填写《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县司法局指定邮箱,纸质版送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审核批准
县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各项必备因素优选出联系点和监督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颁发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标识;对无争议的拟任用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书,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聘用期限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每届期限为3年,根据工作需要、实际情况及组织申请,可以在聘期内适时调整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届满未获续聘的,自然解聘,由聘任机关注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件。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行政执法监督员资格。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县司法局将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地址:集贤县司法局,集贤县福利镇繁荣街65号
集贤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贤县万豪世嘉北门(翠园社区东50米)
联系电话:0469-4663234
电子邮箱:jxsfxzzf@163.com
来源:http://www.jixian.gov.cn/e/action/ShowInfo.php?&tempid=1&classid=43&id=49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