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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鹤岗绥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60人)

发布:2024-03-14 11:05: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黑龙江鹤岗绥滨县招聘公告摘要 
 
  2024年黑龙江鹤岗绥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已公。黑龙江鹤岗绥滨县招聘公共保洁公益性岗位40人(保洁员);大学生协理员20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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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绥滨县招聘公告正文 
 

2024年黑龙江鹤岗绥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大龄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共保洁公益性岗位40人(保洁员);大学生协理员20人。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要求:保洁公益性岗位绥滨县城镇户籍,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大学生协理员岗位要求本县户籍,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建档立卡、低保户、退役军人、残疾人员优先。


  2.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同等分数,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年龄大者优先)。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时需具备以上条件,因个人原因报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人负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2.已经享受过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4.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绥滨县人民政府网和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


  大学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需填写《绥滨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保洁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需填写《绥滨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五个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如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后,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大学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


  (五)录用方式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过考试,按照录取人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年龄大者优先。


  公共服务保洁公益性岗位报名后,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聘用。如果报名人员数量多于开发岗位数量,则综合考虑家庭因素和年龄因素进行排序。


  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岗位,录取人员则顺延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和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如需继续聘用,则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聘。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现行标准执行,由聘用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自行办理工伤保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本次招聘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或需再次安置的应按文件规定执行,政策性加分按照满两年后当年政策文件执行。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纪律要求


  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监督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次报名只对本次招聘有效,本公告由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咨询电话:0468---7877043


  联系人:李**


  监督电话:0468---7863001


  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绥滨县人民政府
https://www.suibin.gov.cn/bsfw/gggs/30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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