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绥化望奎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5年绥化望奎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活动要求,积极做好校园引才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望奎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6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望奎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6月(含)至2007年6月(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
4.报考人员须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5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望奎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采用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hlwangkui.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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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报名地点
大庆师范学院主楼219教室、223教室。(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
3.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同步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5年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望奎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附件3);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表(教务章)。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望奎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成绩单及翻译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企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等)、党(团)员关系证明材料;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报考人员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本人蓝底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认真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6.现场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考试实行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缴费(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请考生自备现金缴费)。未在现场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但须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关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按后续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缴纳的笔试费用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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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政策加分:
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项目生(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首次合同期内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0日(含)。
(2)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现场报名时须按照《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明细表》(附件6)的要求,提供有关合同、证书、证明等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望奎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加分审核认定表》(附件7),按要求加盖相应主管部门公章。各类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须本人在复印件上手写签名确认。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3)现场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对考生提供的政策性加分材料进行审核,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
笔试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写作。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公告和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考生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拟进入面试人数,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以客观题分数高者优先, 若仍并列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如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安排。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公告将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如面试当天未到现场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存在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体检。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可为其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费用仍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5年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望奎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服务期以引才计划为准。
四、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员,符合《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引进资格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人才引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455-6760006.请于正常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望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望奎县委组织部
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原标题:望奎县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97f09c869af34037a8f8995b560404e8&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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