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202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法律制裁

发布:2026-04-20 12:32: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

  

\
一、 易混易错知识点

 

  (一) 行政制裁

 

  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有 6 种: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行政处罚有 7 种: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执照, 行政拘留。

 

  (二) 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又称为刑罚, 是指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 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

 

  刑罚分为主刑 (5 种) 和附加刑 (4 种)。 主刑包括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 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

 

\
二、 易错诊断

 

  比较容易混淆的是罚款和罚金的区别, 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 而罚金是属于刑事处罚。 很多时候题干是涉及刑事责任, 而选项会出现罚款, 这时, 大家一定要认真读题。

 

\
三、 经典例题

 

  (单选) 一事不再罚, 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

 

  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定义, 下列违反一事不再罚的是:

 

  A、 甲酒后驾车在 A 路段被罚款 300 元, 后其继续驾驶在 B 路段又被罚款 500 元

 

  B、 某市环保局对甲企业的违规排污行为罚款 1 万元, 数日后市工商局又责令其停业整顿

 

  C、 甲因走私香烟被县工商局罚款 5000 元, 不久县法院以甲构成走私罪判其罚金6500 元

 

  D、 某县环保局对甲企业的违规排污行为罚款 1 万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由于此次排污所造成的后果严重, 县工商局又对甲企业罚款 2 万元

 

  【答案】 D

 

  【解析】 第一步, 看提问方式, 本题属于选非题。

 

  第二步, 找关键信息。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步, 辨析选项。

 

  A 项: 在 A 路段酒驾被罚, 应停止酒驾行为, 在 B 路段继续酒驾, 属于两次违法行为, 不属于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应处以两次处罚, 不违反一事不再罚;

 

  B 项: 停业整顿不涉及罚款, 不属于 “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违反一事不再罚;

 

  C 项: 县法院判其罚金属于刑事处罚, 不属于 “行政处罚”, 不违反一事不再罚;

 

  D 项: 环保局和工商局对甲企业违规排污分别给予 1 万元、 2 万元行政罚款, 是同一违法行为的两次罚款, 属于违反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反一事不再罚。

 

  因此, 选择 D 选项。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备考提醒 
 
\ 
  黑龙江省考笔试科目:一般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共科目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2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进行备考。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

免费赠送130+知识点精讲

18000题在线刷题

200多套模拟题在线模考

立即购买
\
\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卷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含特警招录职位)。小编推荐可参考黑龙江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进行在线学习
\
 

 

 

\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公告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黑龙江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教师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医疗招聘络信息


  ☆ 黑龙江银行招聘网络信息

 

  ★ 黑龙江村官与三支一扶招聘络信息

\其他地区公考资讯推荐阅读
 

\
<a href=
 
\
扫码关注我们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6 http://www.hl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